法律问答

低保子女买房,父母会被取消低保资格吗

2023-10-04 08: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低保户子女可以买房。但是,享受低保的家庭,在低保期间除因拆迁原因外,购买商品房的,不再享受低保待遇。所以,低保户子女可以买房,但是买房后,会被取消低保资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法律分析:低保户买房子会被取消的低保资格。
    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家庭消费支出水平有下面七种情况之一的,不能吃低保。
    (一)3年内修建自有住房、购买商品房(不含因灾重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拆迁房屋)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二)家庭月水电燃料费、通讯费或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占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定比例以上的。具体比例由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
    (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自费出国留学的。
    (四)雇用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五)半年内购买非基本生活必需品费用为家庭成员人数乘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含)以上的。
    (六)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七)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应当主动为其依法办理供养。
    第十八条 特困供养人员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终止供养并予以公示。
    第十九条 特困供养人员可以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
  • 法律分析:还需要参考其他情况综合判断。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
    (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三)提供疾病治疗;
    (四)办理丧葬事宜。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
    第十六条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特困人员供养的审批程序适用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