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务被起诉无力偿还该怎么办,处理办法是什么

债务追讨
2023-10-04 09:2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起诉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经其同意协商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否则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被起诉的,应当积极应诉。债务人可以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同时积极搜集案件相关的证据,尤其是对己方有利的证据,如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否到期等,为自己争取抗辩权。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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