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了2个户口,不同省份,不同号码,不同姓名,报考教师资格证,笔试和面试都过了,但因为重户我考资格证的户口被注销了,现在需要资格证认定,我能用我现在的户口去认证吗?

2019-06-11 17:29:5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户口被注销的可以根据不同情况持相关证件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辖区公安派出所申请恢复户口,比如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被注销户口,本人或者申报义务人可以持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判决书申报恢复户口;军人退伍、复员、转业的,凭县级以上安置部门或者兵役机关开具的介绍信、居民身份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和入伍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向安置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
  •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二条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四条被假释、缓刑的犯人,被管制分子和其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迁移的时候,必须经过户口登记机关转报县、市、市辖区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才可以办理迁出登记;到达迁入地后,应当立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