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合同协商解除条件有哪些?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04 11:1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为:
    1、劳动合同合法有效;
    2、劳动合同已经生效但并未履行完毕;
    3、双方自愿协商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必要条件: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双方之间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
    3、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对于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