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侵占罪公安机关受理吗,应该如何处理

刑事辩护
2023-10-04 11:3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侵占案件公安机关的处理如下:侵占罪是属于告知才受理的刑事犯罪,而这类刑事犯罪并不在公安机关管辖的范围内,公安机关不能办理,如果已经办理,应该撤销案件,告知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 侵占罪,属于一般刑事案件,派出所会立案。我国公安机关一个主要的职责就是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的安全,维护刑法的尊严,而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是有一定范围的,依据刑法的规定,侵占罪是属于告知才处理的刑事犯罪,公安机关是不会立案的,该类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一、侵占罪公安机关怎么处理
    1、侵占罪的,公安机关一般不会主动处理。如果确实存在犯罪行为,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侵占罪是自诉案件,不是公安机关立案的管辖范围,也就没有对侵占罪拘留的问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1、侵占罪与盗窃罪的界限。侵占罪与盗窃罪同属侵犯财产罪,其主体都是一般主体。其区别主要表现在:
    (1)盗窃罪是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盗窃时,财物并不在行为人控制之下;
    (2)而侵占罪则是行为人实施侵占行为时,被侵占之物当时已在他的实际控制之下。
    2、侵占罪与贪污罪的界限。具体如下:
    (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2)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侵占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侵占罪的成立;
    (4)刑事诉讼不同。贪污罪是公诉案件。侵占罪是自诉案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