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上初中的孩子在学校被打了,去医院做了CT医生诊断是脑震荡和软组织挫伤,打人的孩子应该受到什么惩罚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0-04 11:3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 建议做伤残鉴定


  • 孩子在学校被打了,报警是有用的。
    受害人首先做的就是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经过鉴定受伤程度为轻伤的话,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
    其实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 法律分析:如果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被打的,由打人者承担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应该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应当由打人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如果孩子是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被打的,可以到公安机关报警处理,根据孩子伤情进行处罚,由打人者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三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