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条件,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抵押担保
2023-10-04 11: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权人的撤销权成立的条件: (1)必须有债务人的行为;(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3)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 (4)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自债权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 债权人的撤销权成立的条件是,债务人对相对人、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都是有效存在的;债务人具有放弃其债权、无偿转让行为等行为;影响了债权人到期利益的实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条件为债务人是放弃债权,无偿转让其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其财产,导致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或者债务人是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而影响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