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个人税收筹划
2023-10-04 12: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准予扣除的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准予扣除的项目。
    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准予扣除的项目。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第五条
    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是: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或25%)-减免税额-允许抵免的税额(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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