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土地征收不给钱怎么办

征地补偿
2023-10-04 12: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征地干部不给补偿可以向政府管理部门举报,或向辖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对于尚不构成犯罪的农村征地干部,依法给予处分;对于构成犯罪的农村征地干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八十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 干部不给农村征地补偿的,被征收人可以向政府管理部门举报,或向辖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对于尚不构成犯罪的农村征地干部,依法给予处分;对于构成犯罪的农村征地干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八十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 农民不同意征收土地的,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作出的裁决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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