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身份证下来多少天才能正常使用

2023-10-04 12: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身份证最快几天能下来:30天。(1)一般情况下,办理身份证最好提前三个月正常办理。 (2)准备好钱带好以上的材料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并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工作人员审核提交的材料,确定无误后到特定地点拍照,并且按压指纹,缴纳费用,最后给申请人开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发票; (4)在相应时间内,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证件;一般情况下30个工作日都可以领取,或是10个工作日邮递快递到指定地点,并且要上交旧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办理身份证的时间是:一般六十日能下来,特殊情况九十日能下来。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法律规定,身份证一般是六十日能下来,特殊情况九十日能下来。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