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拆迁时,把房子留给孩子,房产证也办完了,孩子不孝顺,能不能回来

拆迁补偿
2023-10-04 14: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离婚前把房产赠与孩子后孩子不孝能通过法院把房产收回。父母赠与孩子的房子可以收回,但是有前提条件,如果父母给孩子买房在还没有办理房产变更登记之前行使撤销权是可以收回的。可以到公证处,把过给儿子的财产再要回来。虽然很麻烦,但是还是可以要回来的。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法律分析:父母是否有权收回,主要看拆迁所得房产,在权利人之间是否进行了实际分割,如果已经进行了分割,父母不能反悔再将房产要回,如果没有,只是以其中一个家庭成员名义持该房产,其他成员可以要求进行分割。所以,父母是否有权要求收回房产,还要视具体的情况而定。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可撤销赠与。如有纠纷的,可以到法院起诉。拆迁安置房,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 房产过户给子女是否能要回来需要视情况而定:
    1、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撤销过户的情况就可以再次过户;
    2、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撤销赠与的情况就不可以再次过户,比如严重侵害他人权益。
    一、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况具体如下: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二、房子过户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买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证明、网签协议、完税证明,另外产权证写几个人名字就需要几人到场;
    2、卖方需要持有效身份证、户口证明及房屋所有权证到场办理。若该房产为夫妻共有时,夫妻双方都应该同时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共有权证及结婚证等其他相关证件。如果该房产处于出租状态,卖方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的书面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