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这样的我是才来电厂的学员试用期不满3个月,我去办理离职手续他说必须要提前一个月不提前一个月就扣百分之50的工资这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04 14: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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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是可以随时解除
劳动关系的,单位不得无故克扣工资,因为个人原因需要紧急辞工,需要考虑辞职的原因,手续的交接情况,以及对单位造成的影响大小,来确定应不应该被扣工资。厂里面单方面扣除工资的60%是明显不合理的。
就具体的处理方式,建议积极沟通,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尽可能解决争议。当然,如无法协商且自己权益受损严重的,可以向
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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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或扣发工资,职工可以和单位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职工可以向当地的区县级
劳动仲裁院(劳动
仲裁院设在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要求补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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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合同规定来看。只要按照正规的离职程序提出离职,试用期提前3天,试用期过后提前一个月,公司都是不可以克扣工资的,否则是违法的,可以直接去劳动局投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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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