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天前。22日,我向公司领导提出离职。我说我正常去,但我没有签署正常程序。但他们向上面报告。他们说我必须工作30天。28日,我说我不想这么做。然后我想签署离职程序。但他们说他们不能批准辽。然后他们下午就不去了。他们还说这些天是矿工给我的。不要批准我。如果你离开不正常,你将被扣除50%.这个月的工资还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04 14: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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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目前
劳动合同法
规定,你只要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辞职都可以走人,公司无权压制或者不放人。
其次,工资是你劳动所得,公司无任何理由扣除。
最后,你自己辞去工作,公司是不需要支付你赔偿金的。
你可以先和公司交涉,递交
辞职信
。如果公司强制不受理,你可以去当地的
劳动监察
部门的法律援助办公室求助。你可以放心,这类机构其实本身都是属于协商部门,都希望个人和公司能够协商解决,不会包庇公司为难你的。如果不能协商解决的,你可以直接进入民事诉讼或者找到一些媒体舆论进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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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