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8年前买有一栋房子,没有过户,但在买之前,已经被卖主拿去抵押给他人借款,现在如何挽回?

房屋买卖
2023-10-04 14: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该房屋的买卖应当经银行同意,并办理变更按揭的手续。如因银行的原因不能买卖,则定金返还。如银行同意变更按揭,但出卖方不卖,则可双倍返还
  • 追究卖房人的违约责任


  • 法律分析:买的房子没过户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其依然是自始有效的,双方当事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的条款履行。在民法规制的范围内,财产所有权经合法转移后,当事人一方反悔的,法院不予支持。就算财产所有权尚未按原协议转移,一方反悔并无正当理由,协议又能够履行,也应当继续履行。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