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模式有哪些内容?

工程质量纠纷
2023-10-04 15:01: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程的质量管理是:运用一整套质量管理体系、工程质量管理方法所进行的系统管理活动。包括施工单位对施工工程的质量负责,设计、勘察单位对设计、勘察的施工工程的质量负责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六条
    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七条
    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 工程的质量管理是:为建造符合使用要求和质量标准的工程所进行的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包括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政府部门的质量管理。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 工程质量管理概念是为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运用一整套质量管理体系、手段和方法所进行的系统管理活动。管理措施有:组建优秀的管理组织,聘请高品质的监理单位,引进优秀的施工企业等。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五十二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五十三条 
    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
    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