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婚后对
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
物权的证明,视为是一方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该套房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