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在北京下井14年,社保足够15年,可以在北京退休吗?

2023-10-04 15:4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如果是在北京正常办理了退休,那就肯定按北京标准拿退休金了。
    非京籍想在北京退休,要满足几个最基本的条件:
    社保的最少缴费年限必须是15年(其中:养老险累计够15年,医疗险男性要25年,女性20年)。
    男性:50岁前必须在北京新参保且在退休时交够十年,另不足15年的补缴完方可办理且要依托单位办理。
    女性:40岁前必须在北京新参保且在退休时交够十年,另不足15年的补缴完方可办理且要依托单位办理。
    必须达到退休年龄。法律依据:《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社保缴纳满15年,在一个企业不够十年,女职工50能退休。
    只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满足法定退休年龄就可以办理退休。
    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才能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 如果是20-30多岁的外地年轻人,在北京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直在北京缴纳社保满15年,将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肯定是在北京退休,以北京的标准享受养老金待遇。
    其他的情况就比较复杂了,要有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在北京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而不是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
    第二,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0周岁的,在北京缴费满15年,也不能在北京办理退休并享受北京标准的养老金待遇。
    第三,在北京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还必须满足退休前在北京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0年的条件,才能在北京办理退休并享受北京标准的养老金待遇。法律依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第十一条 本规定施行前已退休的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本规定施行后参加工作,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的人员,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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