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仲裁在哪里,法律规定在哪里

劳动仲裁
2023-10-04 15:4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仲裁机构有以下种类:
    1、常设仲裁机构。常设仲裁机构有国际性的或区域性的,有全国性的,还有附设在特定行业内的专业性仲裁机构;
    2、临时仲裁机构。是由双方当事人指定仲裁员自行组成的一种仲裁庭,案件处理完毕即自动解散;
    3、附设在特定行业内的专业性仲裁机构。法律规定的仲裁是机构仲裁,常设的仲裁机构是仲裁委员会。
    劳动仲裁申请程序是什么
    1、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
    6、做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条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裁判。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的主要材料如下: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者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单位的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法律依据:《授权委托书》等委托手续;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考勤登记、工资发放表等;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劳动仲裁是属于行政民事机关,只要有劳动需要仲裁情况就由区(县)社会人力资源保障局”临时组成,一般都是三到五人组成,仲裁员也是由以上机关指任和选定的且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七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第十八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
    第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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