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有人,一直挑衅我,并动手动脚,我可以打他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0-04 15: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 建议协商解决
  • 法律分析:不可以。即使对方先挑衅,自己也不能动手打人,如果轻则受到治安行政的处罚,重则致人轻伤以上的要承担一定刑事责任。只是在民事赔偿方面,因为对方有一定过错可以减轻打人者的赔偿责任,一般会从轻处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别人动手打我我还手一般算自卫。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别人动手打“我”,对于为防止其本人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即还手的,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构成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不得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