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土地使用证不能(购房入户)迁移户口(以浙江省为例):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
合同、原始收据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的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法律依据:《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