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财产保全的房子怎么才能处理掉

2023-10-04 16:31: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保全的房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
    (一)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二)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或者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
    (三)仲裁申请或者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的;
    (四)其他人民法院对起诉不予受理、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
    (五)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其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驳回的;
    (六)申请保全人应当申请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保全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
    (一)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二)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或者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
    (三)仲裁申请或者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的;
    (四)其他人民法院对起诉不予受理、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
    (五)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其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驳回的;
    (六)申请保全人应当申请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收到解除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裁定解除保全;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解除保全。
    申请保全人未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解除保全,应当赔偿被保全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被保全人申请解除保全,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间内裁定解除保全。

  • 保全的房产能解除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1)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2)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或者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3)仲裁申请或者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的;(4)其他人民法院对起诉不予受理、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5)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其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驳回的;(6)申请保全人应当申请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保全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
    (一)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二)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或者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
    (三)仲裁申请或者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的;
    (四)其他人民法院对起诉不予受理、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
    (五)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其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驳回的;
    (六)申请保全人应当申请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收到解除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裁定解除保全;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解除保全。
    申请保全人未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解除保全,应当赔偿被保全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被保全人申请解除保全,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间内裁定解除保全。


  • 法律分析:保全的房产能解除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1)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2)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或者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3)仲裁申请或者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的;(4)其他人民法院对起诉不予受理、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5)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其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驳回的;(6)申请保全人应当申请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保全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
    (一)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二)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或者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
    (三)仲裁申请或者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的;
    (四)其他人民法院对起诉不予受理、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
    (五)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其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驳回的;
    (六)申请保全人应当申请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收到解除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裁定解除保全;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解除保全。
    申请保全人未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解除保全,应当赔偿被保全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被保全人申请解除保全,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间内裁定解除保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