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左腿膝盖下小腿截肢几级伤残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0-04 17:0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伤残一般是在治疗终结后鉴定。当事人可以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伤残鉴定申请,交通管理部门会委托鉴定机构,之后由相应的鉴定机构根据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法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1 鉴定原则
    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
    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
    4.2 鉴定时机
    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4.4 致残等级划分
    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致残程度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
    4.5 判断依据
    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
  • 法律分析:如果是交通事故致伤,那么伤残等级为:如果是一肢膝盖以上10公分处截肢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规定,属于5级伤残;如果是两肢膝盖以上10公处处截肢,根据上述标准规定,属于2级伤残;如果是工伤,那么根据最新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规定,伤残等级为:如果是一肢的,根据规定,属于4级伤残;如果是两肢的,根据规定,属于2级伤残。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V级伤残
    肢体损伤致
    a. 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90%以上;
    b. 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c. 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d. 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4%以上。
  • 交通事故左小腿下截肢算三级伤残。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4.3.9 肢体损伤致:
    a)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b)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c)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d)一肢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丧失功能50以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