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合同没到期解除该如何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04 17:3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务合同没到期被辞退的,其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一、签订劳动合同的流程具体如下:
    1、由用人单位提出劳动合同的草案,劳动者如果完全同意,即视为承诺,劳动合同即告成立;
    2、如果劳动者对劳动合同草案提出修改意见或要求增加新的内容,应视为对要约的拒绝;
    3、劳动合同书应由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委托代理人与劳动者签字,并注明签订日期。
    二、签订劳动合同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身份证;
    2、毕业证;
    3、个人照片;
    4、相关资格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劳务合同未到期解除有赔偿,情况如下:
    1、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解除劳动合同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的,那么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如果解除合同是由劳动者提出的,那么用人单位则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合同期没到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的,应当按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3、过失性辞退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