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个普通打工妹,由于交友不善,损失了4万块钱。事情是这样的,去年触了个对象,他家是东北的,是开饭店的,在威海有店,临沂也有,说最近要出差,到临沂,交那边店铺的房租。到了以后和他妹夫喝酒,妹夫出车祸了,把交店租的钱,看病了。完了就没钱交租了。着急说要贷款,跟我要,我的汽车,的一些手续,我不同意给他,我说不能拿我的车贷款。完了他就说,不是用我车贷,是需要本地户口的一个人,来做证明,证明人具备的条件,有个车或者房什么的。没房,有车,也没怀疑,就给他了。谁知道,他拿我的车,办了车贷,第四个月,没及时还款,人家把我车,拖走了。不敢让家里人知道,于是借钱还上了。至今人还没出现。身份是真的,就是他骗我。这种情况,我可以起诉他吗?警方能帮我找到人吗?

离婚
2019-06-11 19:54: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申请汽车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一)一般情况下,贷款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如下: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的中国公民。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能保证定期偿还贷款本息。  
    3、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存款户。  
    4、能为汽车抵押贷款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措施。  
    5、愿意接受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北京申请汽车抵押贷款,贷款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全国范围内的合法车辆;  
    (2)车主年龄在18—65岁;  
    (3)有固定工作、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出厂日期在5年以内的非营运汽车  
    (5)购置价在5万元以上(国产车、进口车均可);  
    (6)车辆全款购买且未抵押。

  •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若其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将会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 首先,可以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其次,办理抵押登记需准备的资料有:

    1、抵押权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⑴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
    ⑵ 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

    3、房屋所有权证;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其他必要资料:
    ⑴ 土地使用(租用)证;
    ⑵ 抵押人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⑶ 抵押人为集体企业的,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抵押及主管单位备案的文件;
    ⑷ 抵押人为公司法人的,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抵押的决议;
    ⑸ 抵押人为自然人的,已婚的应提交结婚证或其他婚姻关系证明文件及配偶身份证,未婚的应提交单身证明;
    ⑹委托办理的,应提交委托公证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⑺ 抵押人为未成年人或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提交监护资格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人应提交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保证书;
    ⑻ 登记部门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 如果贷款逾期了,一般都会先电话催收,比较温柔的借贷平台,前期会通过短信提醒的方式,之后可能会有人工客服电话联系。如果逾期时间实在过长,温柔的平台则会采取法律手段,以抵押物的形式来还款;万一不幸遇上了不那么温柔的平台,那么只能自求多福,可能会向法院起诉、强制查封个人财物,甚至通过骚扰电话、威胁恐吓等手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