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借了私人放的高利贷,现在还不上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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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私人高利贷还不起的,借款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高利贷的范畴,并请求判决借款人只需偿还合法范围内的本金和利息;而对于属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可以不还。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
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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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私人放高利贷违法。
2、高利贷本身属于民法问题,对高利借贷部分,借款人可以不予归还。
3、如果有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行为的,涉嫌
高利转贷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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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应当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高利贷属于违法行为,借款人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内利息即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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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