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从孩子口中发现幼儿园老师体罚孩子,我改怎么处理,没有证据,可以选择报警吗

2023-10-05 07:4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义务教育法》第16条规定:“严禁体罚学生”;《教师法》第37条明文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也明文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我们在新闻和网络上经常看到老师体罚孩子的事件,而且此类事件属于全国普遍存在的高发事件。国家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师育人的行为和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法律依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该《规则》适用于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规则》中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
    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

    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
    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
    为防止将体罚和变相体罚作为教育惩戒
    ,规则细化了禁止实施的

    类不当教育行为

    1、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
    2、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
    3、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4、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5、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
    6、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7、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老师体罚学生是老师常用的一种教育学生的手段,新规则出台后严格界定了体罚需要适度,以伤害学生人身安全为体罚手段的被明令禁止。特别是隐蔽性极高的针扎行为。
    学生的心理健康这次也受到了国家的重视,我国每年有许多学生受到老师的侮辱和过激行为伤害,给他们幼小的心灵留下了终身的阴影。
    个人犯错全班挨罚的情况,在新规出台后也将不复存在。还记着我上小学的时候,全部陪着上课说话的同学抄写课文的事,当时内心都崩溃了。
    学生的学习成绩是学习态度和智利的问题,不能因为有些先天的差异就要受到惩罚,这是不人道的。
    老师的工作压力和生活压力和我们普通人一样大,不同之处可能是老师有时调节不好这些负面情绪,就会将这些负面情绪释放在学生身上,学生无形中成了倒霉的垃圾桶。这种无法情绪控制的老师建议离开教师岗位吧。
    有的老师会存在自己不体罚学生规避制度,指使教唆其它学生对学生进行教育惩戒,这种是最可耻的,无形中将两名学生的身心和人格都推离了正规。
    这次《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出台,将全面有效的规范教室育人的行为,使学生在一个有秩序、有规范、安全的教育环境中茁壮成长。

  • 孩子在学校如果被老师体罚了,家长作为监护人可以先向学校的领导反映,让校长出面对老师予以警告教育。如果老师拒不认错的话,家长可以直接向当地的教育局投诉老师的行为。 如果老师对学生的体罚导致学生身体或精神受到严重损害的,家长作为监护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老师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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