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交货可以解除合同。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是:
1、对于解除合同,只要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合同就可以解除,或者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也可以相应解除;
2、在协商不成或者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解除合同需要满足特定条件;
3、在货物
买卖合同中,双方的主要义务是一方支付货款,另一方交付货物;
4、有支付义务的一方不按约定支付货款或者有交付义务的一方不按约定交付货物,属于根本违约,守约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5、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逾期交货,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可以解除合同;
6、供应商延迟履行供货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货的,对方即需货一方也可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