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受教育权是一项基本权利吗,法律上的规定有哪些

子女抚养
2023-10-05 09:1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受教育权是指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由宪法确认和保障的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宪法确认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有获得文化科学知识和不断提高思想觉悟、道德水平的权利,而且每个公民都必须按照法律要求,接受教育并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受教育权主要内容是什么
    1、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
    2、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机会和物质条件;
    3、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4、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5、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平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6、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受教育权主要规定于《宪法》和《义务教育法》中;《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其他法律中也有相关规定。《宪法》规定了受教育权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义务教育法》则系统全面地规定了公民接受九年义务受教育的具体权利内容、权利的保障以及侵犯受教育权的法律后果等。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适龄儿童平等享受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侵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第五十八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 一、受教育权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人权。受教育权是公民所享有的,并由国家保障实现接受教育的权利,是宪法赋予的一项基本权利
    二、受教育权包括这两个基本要素:一是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机会和物质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