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方式是什么?

公司成立
2023-10-05 09:1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的步骤:
    1、符合设立条件的,由申请人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国务院或者人民政府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部门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申请设立登记;
    2、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递交申请材料;
    3、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 国有独资公司设立方式:改建设立和投资设立。公司设立方式:
    1、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
    2、股份公司可以采用发起、募集设立的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四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 在我国国有独资公司的成立方式包括:改建设立和投资设立。公司设立方式:
    1、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
    2、股份公司可以采用发起、募集设立的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四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