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职,最后一个月的岗位补贴是不是应该发给我们。

讨薪
2023-10-05 10:1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职经济补贴的计算标准,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法律分析:离职后公司该给的各项工资补贴还有提成的,应该要发给员工的。这个需要在离职前可以向公司询问并要求给予明确的答复,如果没有的话,建议可以及时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同时也可以找出当时公司约定的相关的工资政策,还有自己完成项目的一些证据,以备不时之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分析:补贴是为保证职工实际生活水平不下降而由国家或单位根据一定的标准,发给职工的补助性收入。目前实行的补贴主要有:副食品补贴、取暖补贴、洗理费补贴、交通费补贴等。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各类津贴、补贴标准也因地而异,具体由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