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房出售过程中,因买方需申请公积金贷款,而银行暂停审批公积金贷款一个月,卖方等着钱用,买方又拒绝通过其它形式解决,卖方提出解除合同,算是违约吗?是否算合同条款中“不可抗力因素或贷款银行原因导致该合同无法履行”?

2019-06-11 20:36: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呢?
    (一)一般法定解除条件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在下列法定条件下,当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权以解除合同:
    1、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拒绝履行(预期违约):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迟延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催告,是债权人催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意思表示。作为解除权的发生要件,必须提示对方应该履行的债务,并且给对方相当的犹豫期间催促其履行。
    4、根本违约: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所谓根本违约,是指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之违约形态。履行期限届至后,由于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债务人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对方当事人取得法定解除权。从《合同法》第 94条第4项规定来看,造成根本违约的情形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前文所说的“一次迟延”,主要针对定期行为而言,只要债务人履行迟延,不必经过催告可径行行使解除权。一类是其他违约行为,主要指除迟延履行之外的不完全履行情形。
    (二)特别法定解除条件
    特别法定解除条件,是指适用于特定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我国《合同法》第94条第5项“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实际上就是以兜底形式指明了特别法定解除条件之适用。
  • 房屋买卖需要申请公积金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怎样写住房公积金申请书?范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叫×××,在×××单位工作,月收入×××元人民币.为了提高住房待遇,我在××××购住房一套,约××平方米,价值约××万元。
    因本人靠拿工资维持家济,多年来,仅有xxx元积蓄,资金不能达到购住房的需要。为此,特向贵中心申请贷款××万元,分××年还清。请领导审批,以解燃眉之急,不胜感谢!
  • 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公积金贷款申请的情况涉及很多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二手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材料,二手房办理是以所购住房做抵押担保,在提供上述资料基础上须补充以下资料:

    (1)卖方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由公积金管理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4)由公积金管理认可的中介机构与买卖双方签订的三方协议;

    (5)由区级以上房产交易部门进行抵押登记。

    另外,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可到受委托银行办理。
  • 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流程
    1、申请人持已公证的二手房买卖契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
    2、申请人持本人及辅助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填写好的贷款申请表,房屋买卖契约,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评估报告等材料到中心审核贷款额度并计算应交的各项费用。
    3、中心工作人员现场看房后,对同意办理贷款的,申请人应向中心提交如下材料: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户口簿复印件1份,贷款申请表,房屋买卖契约1份,评估报告2份,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所有权证复印件2份,完税发票复印件1份,并交纳相关费用(担保费,抵押登记费,代办手续费等费用)后签订贷款合同。
    4、申请人在指定日期到中心代办银行窗口划款,并领取回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