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辞工还没到期,叫我们走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05 11:4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辞职的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出辞职,而用人单位也同意的,劳动者可以辞职。或者劳动者提前三十日(试用期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解除,也就辞职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未到期,单位想要解雇你,首先这在劳动法上是有规定的,无论你是跟谁签的合同,无论是签的纸质合同还是事实合同,你都有法可依,你只要有证据,他只要让你走,你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让他按照合同给你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公司搬迁,如果因此而辞退无过错的员工,补偿标准是员工在本公司每工作满一年的,向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工作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来计算;不满半年的,则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