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监察大队的受理范围是什么,具体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05 12:3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监察大队的受理范围包括以下几点: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4、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实行“归口管理、属地管辖、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筑、交通、水利等行业,分别由所在行业的主管部门管辖。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是: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4、一般情况下,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实行“归口管理、属地管辖、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筑、交通、水利等行业,分别让所在行业的主管部门管辖。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 劳动监察大队处理的程序如下:
    1、仲裁申请,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
    2、案件受理,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
    3、组建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
    4、调查取证,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
    5、仲裁调解,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
    6、仲裁裁决,仲裁庭开庭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七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
    劳动监察大队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6、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