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结婚的流程有:
证件准备、民政局的确定、去民政局进行现场登记。
一、证件准备
1、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2、双方当事人之间无直系亲属关系以及三代以内近亲血缘关系证明;
2、三张两寸红底或蓝底免冠近期合影;
3、如一方为再婚者,还应携带
离婚证或由法院判决的离婚关系证明证书。
二、民政局的确定
双方当事人必须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婚姻登记,除一方或双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之外,其余地方的民政局都无权受理不在本辖区管制内新人们的结婚登记事宜。
三、去民政局进行现场登记
1、申请
双方当事人需带齐上述有关结婚证件,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结婚登记申请,并填写法律依据:《结婚登记申请书》。
2、审查
新人们在填写完《结婚登记申请书》之后,需要等候工作人员对于提交的证件以及所填写申请书的基本信息进行审查,以此来核实双方当事人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结婚条件。
3、登记
对于符合国家法定结婚条件的新人们可以依法进行结婚登记,现场颁发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新人,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有权不受理当事人所提交的结婚登记申请。
扩展资料
结婚登记的条件
1、符合
法定结婚年龄
登记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要符合我国法定的结婚年龄,即男生必须年满22周岁,女生必须年满20周岁。
2、自愿结婚
双方当事人进行婚姻登记的行为必须应完全出于自愿,其中不可存在任何威逼利诱的成分。
3、不能近亲结婚
当事人双方不可为直系亲属或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不可结婚。
4、均无配偶
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关系上均无配偶。
5、未患不宜结婚的疾病
双方当事人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