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我这边去公司应聘时他们说要交200块押金当做住宿费说干满一个月退还且并没有签订合同,现在我现在想退出了,所以这200块住宿费能要回来嘛?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05 13:01:5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单位收取押金就是违法
    劳动合同法规定,不得收取劳动者押金
    到人社局投诉他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毫无疑问,押金可以要回来,法律规定单位不能向员工收取押金、保证金等。
    但是你签了合同,也进行了培训,没有按照劳动合同履行,提出辞职,也要向公司赔偿培训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