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小产权房
2023-10-05 13:2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共有产权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
    2、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3、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怎么申请共有产权房
    1、共有产权住房实行网上申购,在项目开通网上申购期间在线填写《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申购期结束20个工作日内,经过相关部门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通过者可取得申请编码,申请家庭可在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也可对结果申请复核;
    3、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监督指导开发建设单位进行摇号配售;
    4、开发建设单位在选房现场对申请家庭的材料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签字确认《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报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复核通过之后,便可最终签订购房合同
  • 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是:申请人年满3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名下均无住房。申请共有产权房需持身份证、户口本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申购登记手续,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审核公示后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七条
    经审核公示通过的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
    然后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进行轮候。
  • 申请共有产权房的法定条件是: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已婚家庭申请购买的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均无住房;申请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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