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孩子已经30岁了,但是五岁的时候父母离异,孩子判给了女方。 女方与男方签订一个类似只要孩子,不要钱的协议。 男方在此之后未曾支付过抚养费,想问,如果要是司法介入,能否向男方索要18岁之前的抚养费?

子女抚养
2023-10-05 13: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个孩子,对方不给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根据离婚协议向对方索取,如果对方不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有生效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一个孩子的抚养费索要要看当时的离婚方式: 1、如果是协议离婚,只能拿着离婚协议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当时离婚协议的约定,或者双方经济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抚养费金额,判决对方按时给付抚养费。2、如果是判决离婚,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依据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其无经济收入或者无理由拒绝给付抚养费的,可以用其个人财物折抵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时可以要之前的子女抚养费。在子女成年前,对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的,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想法院主张支付抚养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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