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诉讼法辨认笔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3-10-05 13:50: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诉讼法辨认笔录的相关规定是:辨认笔录是指侦查活动中,侦查人员让被害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涉案物品、地点等做的辨认经过和结果的书面形式,侦查人员侦查活动中制作的辨认笔录经过查证属实的,属于证据。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三条
    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 1、刑事诉讼法辨认笔录的相关规定是:辨认笔录是指侦查活动中,侦查人员让被害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涉案物品、地点等做的辨认经过和结果的书面形式,侦查人员侦查活动中制作的辨认笔录经过查证属实的,属于证据。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 刑事诉讼法中辨认笔录是指侦查活动中,侦查人员让被害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涉案物品、地点等做的辨认经过和结果的书面形式,侦查人员侦查活动中制作的辨认笔录经过查证属实的,属于证据。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三条
    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