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施工合同超期如何,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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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5 15: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施工合同超期的处理方式是: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对延期履行有约定或事后对延期履行协商一致的,就按照约定或协商的内容处理;没有约定事后也没有达成协议的,超期属于违约情形,可以要求未履行合同的一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施工合同超期,属于延期履行,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对延期履行有约定或者事后对延期履行达成了协商的话就依据约定来处理。迟延履行往往会导致违约责任,尤其是迟延履行对合同的另一方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甚至会进行相关的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施工合同超期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索赔,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索赔,赔偿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对于承包人逾期竣工的行为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但可以证明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工期延误的,承包人不需要承担施工超期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百零二条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