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法典中法律规定欠款追诉期多久

债务追讨
2023-10-05 15:4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欠款追诉期是多长时间
    1、欠款追诉期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二、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欠钱不还的起诉流程如下:
    1、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进行受理立案;
    3、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进行答辩;
    4、安排开庭时间;
    5、进行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6、举证质证;
    7、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 欠款诉讼期限为三年,一般是适用民事诉讼法中的普通追诉期,即计算期限由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遭受侵害之日起计算,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但是诉讼期不得超过20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法律规定欠款追诉期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