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结婚时在男人家定居,结婚半年后拆迁,拆迁给我60平方米的房间和20多万的拆迁款。离婚怎么分配?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05 17:1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结婚后房子拆迁离婚的分配方式:除另有约定外,拆迁前的房子属于一方房产的,则拆迁款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用分。但如果拆迁前的房子属于双方房产的,则拆迁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可以协商分割拆迁款。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拆迁后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如下: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拆迁房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取得安置房屋承租权的,离婚时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需要按照具体的情况决定。
    1、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因政府的拆迁政策被拆迁,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拆迁安置房,且没有缴纳被拆迁房和安置房差价的情形。此情况下获得的拆迁安置房由于是婚前个人财产的置换,因此拆迁后置换的房屋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
    2、婚前个人房屋,婚后拆迁,补偿差价的安置房如果被拆迁房和安置房之间存在差价,且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由于拆迁安置房是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的,是对一方个人财产的转换,不能改变拆迁安置房为婚前一方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即使补偿了差价的安置房仍然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房产不予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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