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负全部责任,我报了工伤,请问工伤会不会赔偿医疗费用和误工费?

工伤索赔
2023-10-05 17:5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职工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如果本身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用人单位只能享有交通事故赔付(单位不再赔付);如果本身负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乃至不负责任,应当认定为工伤,在获得肇事方赔偿后,可以再享有工伤保险赔付,只是其中的医疗费用和停工留薪期待遇不再赔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工作中或者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工伤保险不赔偿医疗费用部分。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交通事故导致工伤按实际的花费情况决定。当职工在工作中遭受到伤害,或者在上下班途中非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导致受伤的,都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在发生工伤之后当事人所花费的医疗费,是可以要求赔偿的,赔偿金额依据实际的花费情况而决定,并且需要持医药费的单据进行报销。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需要赔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等。工伤保险赔偿和侵权损害赔偿竞合案件中具体赔偿项目的确定,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其他费用赔偿都能拿双份。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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