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是否有法律依据

起诉离婚
2023-10-05 18: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离婚的手续法律规定是: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携带签订的书面离婚协议和相关材料亲自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即可。
    诉讼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相关材料等,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立案。法院之后会进行立案和审理,在规定的期限内审结。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 办理离婚手续的,如属于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人民法院对于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办理离婚的手续如下:
    1、双方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常住户口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