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房贷如何办,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05 18:5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规定离婚房贷的处理方式如下:离婚房贷是夫妻为共同生活贷款买房后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也可以夫妻协议怎么偿还,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离婚房贷问题的处理方式是: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贷款构买的,房产和债务都是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结婚后共同还贷的,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第二款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房贷是夫妻为共同生活贷款买房后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也可以夫妻协议怎么偿还,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