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划分建筑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工程质量纠纷
2023-10-06 03:5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筑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1、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分项工程评分不低于75分的合格;75分以下的不合格;机电工程,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低于90分的合格,90分以下的不合格;
    2、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的,分部工程评为合格;任何分项工程不合格的,分部工程不合格;
    3、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的,单位工程评定合格;任何分部工程不合格的,单位工程不合格;
    4、合同段及建设项目质量等级评定,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包含的单位项目全部合格,工程质量等级合格:任何单位项目不合格的,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不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五十二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 法律分析:建筑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1、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
    2、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3、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4、合同段和建设项目质量等级评定。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 评定工程质量等级时,一般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应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逐级评定。评分以分项工程为单元,采用100分制进行。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五十三条 
    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
    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