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的户口和妈妈在一起,还需要什么

2023-10-06 07:0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孩办户口需要的材料:
    1.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父母是在同一个户口上就直接带一个户口本即可;
    2.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父母的结婚证及复印件,为了证明双方是合法夫妻;
    4.如果是新生儿的,还需要孩子的出生证明。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孩子出生跟母亲入户口需要如下材料:
    1、父母的身份证明材料。例如,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
    2、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3、孩子出生跟母亲入户口需要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孩子出生跟母亲入户口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2、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3、孩子出生跟母亲入户口需要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