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我的朋友接到他朋友电话说他打牌被人作假叫我我朋友带人来带他走然后我朋友带了8个人去了然后一进门那个打牌的朋友就抢了那三个打牌人的钱我朋友还问他拿钱干嘛他说他只是拿回来他自己输的钱然后因为发生口角就打了那个三个人几巴掌事后并给了给我朋友2000块钱让他带兄弟们吃饭??求问我的朋友构成团伙抢劫吗

2019-06-12 02:21: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团伙作案会区分主从犯,根据各自己在作案中所起作用定罪处罚。
      
    2、抢劫罪的犯罪嫌疑人不但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同时还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权。所以,在量刑时还应当综合犯罪嫌疑人作案年龄、作案手段、场所、危害后果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法发[2013]14号)
    (五)抢劫罪
      1.构成抢劫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抢劫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抢劫三次或者抢劫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抢劫致一人重伤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抢劫情节严重程度、抢劫次数、数额、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 殴打打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经鉴定为“轻微伤”、不构成伤情或者不要求鉴定的(明显不构成轻伤或重伤的可以不鉴定),双方达不成调解协议,公安机关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是可以对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拘留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此未成年人若不满14周岁,则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的阶段,因而法律规定,对不满14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概不追究刑事责任。
    但应依法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也可视需要对接近14周岁,如12至13周岁的人由政府收容教养。
    若犯罪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目前我国关于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原则是1)从宽处理原则,〈〈刑法〉〉第17条3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不适用死刑原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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