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户籍迁出后,以后还能迁回原来的地方吗?

2023-10-06 09:1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户口迁出后能迁回原地。
    只要当事人符合户口原籍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并且原籍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就可以回原籍落户。先去原籍开准迁证明,然后去目前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最后回到原籍派出所上户口。
    户口迁移的手续有以下几种方式:
    1、所内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2、所间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3、跨区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
    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户口迁出后还能迁回,但是必须符合当地的户口迁入条件。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入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户口迁出后无论多久,只要想迁回且满足当地要求,经过法定程序,都能迁回的。即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