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1979年参加工作,1991年在渝中区级医院借调,1997年单位自动离职。我的工作时间能算作缴费年限吗?谢谢你!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06 10:56:0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自动离职所在单位一般应按除名处理,除名人员除名前与除名后的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视同缴费年限不可以连续计算。 事业单位职工自动离职的,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自动离职前的工龄不再计算连续工龄,不能视同缴费年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三条 辞职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分别不同情况妥善处理。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七条可以辞职或经批准允许辞职的,要补办辞职手续。其余的要动员返回。对拒不返回和拒不补办手续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以后被其他单位录用,工龄从重新录用之日起计算。
  • 法律分析:自动离职前工龄不能算视同缴费年限。因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关于除名职工连续工龄计算时效的溯及力问题应从各地实行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作为除名职工计算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也就是说除名前的连续工龄,应从各地实行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开始计算,未缴费时间不能算视同缴费年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