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个学生在学校不打架,一个学生做坏事,另一个学生绊倒,受重伤,坏学生有学校保险,不需要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0-06 11:10:4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在校期间两小孩打架受伤赔偿责任的划分:两个孩子都有过错的,由孩子与孩子家长对对方孩子进行赔偿。学校有过错,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学校应当一起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受伤同学的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必要费用。
    如果学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需要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一、学生在学校里受伤,学校要不要负责的
    1、学生在学校里受伤,学校要负责的。学生在学校受伤,如果学生交有意外伤害人身保险,保险公司有义务赔偿,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得到保险赔偿不能免除学校等相关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学校承担责任的情况都有哪些
    学校承担责任的情况如下: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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